胡O恆
雨停了,街邊的積水倒映著路燈,瑪蒂爾德站在屋裡,手拿著空空的項鍊盒,心裡一陣發涼,那條項鍊不見了,她記得昨天還戴著它—— 一條在陽光下閃著白光的,那是她和弗雷斯傑太太一起買的。
三年前夏天在海邊,她們喝著紅酒,談著未來,弗雷斯傑太太說:「要是哪天我們走散了,就用這條項鍊記得對方。」她笑她多想,可後來,弗雷斯傑真的走了,一場意外帶走了一切。
從那以後,項鍊成了她唯一不敢摘下的東西,像是留在自己心口的一道光,如今它不見,她翻遍整個房間,眼淚模糊視線,「怎麼會不見…」這句話也是對朋友說的。
夜深時,她無力地靠著牆,腦海裡浮現朋友的笑聲—— 乾淨、明亮,如海風。「東西丟了還能找,人丟了才是真的沒了。」弗雷斯傑曾說過。
抬頭時,月光照進來,一道微光閃過—— 項鍊靜靜地躺在桌上,她捧起它,眼淚滑落,卻笑了。
「找到妳了,朋友。」
老師評語
相較於「結局」,這位作者將目光放在「前情」,使故事的情感變得更深邃,也讓珍珠項鍊宛如幻化為淚珠的凝結,為故事賦予新意。
經典頭條
寫作最困難的是不在於長,而是「短」,在有限篇幅內介紹故事,然後給出震撼。法國作家莫泊桑不愧短篇小說之王之稱,在三個以內的場景鋪陳故事,並且給出單一且力度十足的諷刺來震撼人心。在作為閱讀和思辨的練習上都是相當推薦的作家。
人性的善惡未明,但人在緊要關頭時的反應卻會與平常不同。面對戰爭或失竊,這些和我們有些距離,但卻還不至於讓我們無法對其品頭論足的事件,或許很多行為都是可被理解的;然而,真正為人稱道的「偉人」,或許就是在這些緊要關頭時,仍然能謹守著某些東西,才能從凡人之軀脫穎而出吧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