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O勛
我不認同叢林法則,但我認同人類律法。因為叢林法則讓動物和平共處,維持動物界的肉弱強食,是無法改變的;但人類律法可以一直改變,思考新觀念,更改法律,使大家安居樂業。
如果有一天,世界上的法律全部消失,好的人也會變得更加自由,不被拘束;壞的人會變得更壞,去傷害他人,竊取他人的物品。而動物界,可能會世界大亂,因為沒有法則,動物們就可以任意的獵捕人類,隨意地進出其他動物的地盤,這樣會影響整個生物鏈。
如果我是毛克利,我會選擇回到人類世界,學習人類律法,因為人類的法律可以改變,讓人們去思考:「這件事情用這個法律去懲處對嗎?」「還是其實被懲處的人才是對的?」而這些法律的觀念是對是錯,都很值得人類一再地去思考。
老師評語
☆透過律法點出人類和叢林之間的差異,相當出色的洞見,並能細思現實層面的情況,進一步看見「改變」一特質的重要性。
經典頭條
給人印象「野生」、「毫無章法」,甚至是「弱肉強食」的叢林,其內部竟然有著謹然有序的規矩!《叢林之書》是一本以著重描寫動物思維為核心的著作,雖然這些「擬人化」的動物是否能夠代表真實動物的心聲,有待商榷,但故事中各族群的特色與習性,甚至是僅有成員才能知悉的「奧秘」,諸多複雜但有系統的生態,讓這故事更發迷人。
叢林法則勾勒出更高的道德標準:從尊重生命、不欺負弱小、彼此尊重到互相溝通,某種程度上,叢林比人類世界更加文明!而這樣違逆「自然」的「叢林法則」,在現實生活中是否也有類似的概念或規矩呢?